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28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2月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7,821,01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599,999,994.81 元 , 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6,899,999.79元,余额为人民币573,099,995.0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85,27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1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3]1774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487.3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7,309.84万元,本年度使用6,177.51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3,487.35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余额合计为6,563.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1,029.81万元,以七天通知存款存放5,533.59万元。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84.15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979.28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9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向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494,034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0,225,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587,275,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66,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08,500.00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44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0,225,000.00元,余额人民币422,775,000.00元已通过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
全 部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开立的
43050178373600000019账号内;以股权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164,500,000.00元,郭伟等股份转让的相关股东已于2016年4月18日将其持有的伟徽新材94%股权转让给公司,并于同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其中47%的股权依据郭伟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作价人民币164,500,000.00元作认购本次募集资金,余下47%股权以本次募集资金现金支付。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16]10764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08.8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0,408.8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6,408.80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以购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余额合计为3,200.14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14万元,七天通知存款3,065.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2.05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28.0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连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月26日,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担任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由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内部调整,自2017年02月28日起,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
新材料支行负责维护管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 截至日余 募投项目名称
额 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 66150154500000591 募集资金专户 15,000.00 17.19
行长沙麓谷科技 七天通知存款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
66150076801100000252 5,533.59 飞机机轮项目
支行 小计 5,550.78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
限公司长沙分行 7406310182600000106 8,000.00 18.32 飞机机轮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 与霍尼韦尔设立合
限公司湖南省分 43165100001815016422 募集资金专户 资公司实施飞机机
27,310.00 9.16 轮刹车系统项目和
行 4
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 募集资金专户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
43001545061052502346 7,000.00 985.14 飞机机轮项目
河西支行
合 计 57,310.00 6563.40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66150154500000591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作为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之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2,690.00万元,余额57,310.00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42,310.00万元(其中:7406310182600000106专户15,000.00万元;431651000018150164224专户27,310.00万元),转账后存放金额15,000.00万元。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7406310182600000106账户,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转入15,000.00万元后,对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航”)现金增资7,000.00万元,增资后存放金额8,000.00万元。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43001545061052502346账户,为长沙鑫航开设的募集资金管理专户,用来管理公司以增资方式进入长沙鑫航的募集资金。
为尚未从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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