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淞银”)本
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淞银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
海淞银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淞银于 2021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4%。本次权益变动后,
上海淞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 25,790,530 股减少至 23,510,530 股,持股比例由
5.472%下降至 4.98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成交均价 成交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
大宗交易 2021年3月2日 7.29 2,280,000 0.484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280,000 0.48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
25,790,530 5.472 23,510,530 4.988
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而获得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实施本次股份减少计划,上海淞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5.472%下降至
4.98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海淞银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淞银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上海淞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