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8-08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部分闲置资产运营效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在挂牌期内(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3日)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交易未能成交。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
2018年5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将标的资产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二次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出售闲置资产的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收到联交所相关通知,截止至挂牌期满,博云东方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科教新村7-8栋七套复式住宅的房地产项目,目前共产生5位符合房产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博云东方与该5位意向受让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436.29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
长沙市岳麓区科教新村7-8栋七套复式住宅的房产受让明细
序号 受让人 受让价格 产权证编号 楼层 建筑面积 结构 房产分摊土地面积
(万元) (㎡) (㎡)
1 曾彩霞 87.27 长房权证(岳麓)字 第七层 137.19 混合 75.10(长国用2008
第00575303号 第007869号)
2 万少科 87.27 长房权证(岳麓)字 第七层 137.19 混合 75.10(长国用2008
第00575304号 第007870号)
3 刘新娥 87.27 长房权证(岳麓)字 第七层 137.19 混合 75.10(长国用2008
第00575301号 第007872号)
4 王寓之 87.27 长房权证(岳麓)字 第七层 137.19 混合 75.10(长国用2008
第00575300号 第007873号)
5 夏妮 87.21 长房权证(岳麓)字 第七层 137.10 混合 75.07(长国用2008
第00575296号 第007915号)
436.29 合 计 685.86 375.47
截止本公告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公司已收到该5位意向受让人通过联交
所支付的全部转让款项434.49万元,并完成了房产过户。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乙方:经公开挂牌确认的5位自然人(曾彩霞、万少科、刘新娥、王寓之、
夏妮)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共计
436.29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
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结算账户。甲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乙
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乙方自行负责办理权证变更、过户等全部手续,甲方协助
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双方不能按时完成交接,则一方有权对过错方按照过错
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
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甲方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尚有部分闲置资产没有完成出售
截至本公告日,拟出售的闲置房产尚余两套房产(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00575302号、长房权证(岳麓)字第00393961号)未售出。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公开挂牌出售部分闲置资产能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在扣除相关成本及费用后,本次出售部分闲置资产初步预计将增加公司收益273.4万元(未经会计师审计)。
四、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凭证及资产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