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5月11日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3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9元/股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14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辉煌科技”)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予以
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
议案》,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4 月 15 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4 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的 0.80%。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位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日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 杜旭升 副总经理、董 30 10% 0.08%
事会秘书
2 张奕敏 副总经理 30 10% 0.08%
3 侯菊艳 财务总监 15 5% 0.04%
4 其他核心员工共 11 人 225 75% 0.60%
合计共 14 人 300 100% 0.80%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4、授予价格:每股 4.39 元。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布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完全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额度上限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36 个月内的最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 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18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18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第三个解锁期 以 2018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注:“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各批限制性股票首个可解锁日前,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合格,公司按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E
解锁比例 100% 0%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167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
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杜旭升、张奕敏、
侯菊艳等 14 人缴纳的货币出资人民币 13,170,000.00 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柒万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000,000.00 元(大写:叁佰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0,170,000.00 元(大写:壹仟零壹拾柒万
元整)。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9,656,42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79,656,420.00 元。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
五、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类别 变更前 本次增加(股权 变更后
数量(股) 比例(%) 激励限售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43,627,259.00 11.58% 3,000,000.00 46,627,259.00 12.28%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333,029,161.00 88.42% 333,029,161.00 87.72%
流通股
股份总数 376,656,420.00 100.00% 3,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