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4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6日、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和《关于收到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公司”)签订的《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6,660,228.00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洲
3、注册资本:187,900万元
4、住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5、经营范围: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交易金额
公司与轨道交通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轨道交通公司未发生类似较大的业务往来。
(三)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
轨道交通公司是一家负责郑州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的广告、通讯、周边的土地开发利用及其它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投融资业务等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风险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重要条款
1、合同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2、合同金额:156,660,228.00元人民币;
3、签署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4、签署时间:2017年11月24日;
5、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质量保证期:系自竣工验收证书签署之日或试运营开始之日(以时间较早者为准)起24个月;
7、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格的5%;
8、合同工期要求:2019年5月1日前完成综合联调;买方可根据工程的实
际情况对上述时间节点进行行提前、延后或调整,卖方承诺这种变化不引起合同价格的改变。
(二)付款方式:采用分阶段支付的方式进行付款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且由买方在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六十天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
2、到货付款:在每批货物发运至项目现场,且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六十天内,由买方支付卖方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六十;
3、单位工程验收付款: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六十天内,由买方支付卖方至合同到货货物总金额及服务费的百分之八十五;
4、竣工验收(或试运营)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或试运营开始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六十天内,由买方支付卖方至合同到货货物总金额及服务费的百分之九十五;
5、最终验收付款:最终验收完成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六十天内,由买方付清余款。
(三)违约责任主要条款:卖方违约时的终止,终止后买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承包商完成工程,卖方必须向买方补偿因此造成的工程全部费用。买方违约时的终止,买方应将终止合同日期卖方应得的所有金额向卖方支付。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经过对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等方面的深入分析,公司认为自身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合同金额156,660,228.00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
的30.44%。该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主要在以后年度执行,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本合同金额较大且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
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