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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信立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 15 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人
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 15 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 投资金额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 投资方式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为有效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将只能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4、 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及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门审计与监督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将以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生产、研发、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以内,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监事会决议;
3、 公司有关投资的内控制度;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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