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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信立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6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7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来平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叶宇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叶宇翔先生简历详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王学恭(独立董事)  委员:刘来平(独立董事)、叶澄海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刘来平(独立董事)  委员:王学恭(独立董事)、叶宇翔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朱厚佳(独立董事)  委员:刘来平(独立董事)、叶宇翔

    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任职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赵松萍
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赵松萍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陈平先
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孔芸女
士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七、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健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867888;传真:0755-83867338;电子信箱:investor@salubri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车公庙绿景广场主楼(B 座)37
层。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三至第七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颜杰、赵松萍、陈平、孔芸、杨健锋等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董事会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续聘赵松萍女士、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八、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熊有勇
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熊有勇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颜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生,硕士,主任药师、执业药
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理事长。

    2006 年至 2007 年 5 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品质中心副主任兼质量
控制部经理、品质中心主任;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品质中心主任,兼任制药一厂、制药二厂副厂长,公司质量受权人及
质量负责人;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理事长。

    颜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099 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25,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赵松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0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总经理;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8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高级大区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监;2007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松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600 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
司 125,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0 年至 2007 年 5 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质保部经理、副总工程
师、厂长、副总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任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苏州桓晨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分管公司制造中心工作,任质量管理职能负责人,是公司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陈平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75,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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