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4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7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 他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汇 总 表 》 详 见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名方式及程序,现任监事会提名李爱珍、徐莹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如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唐吉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爱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9 年生,本科学历,执业药师、
工程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中心总监、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监事。
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制药一厂副厂长;
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二厂副厂长;
2010 年 9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一厂、制药二厂
厂长,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坪山厂
区厂长;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今任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监事,2020 年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爱珍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62,5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徐莹,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3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公共
事务中心总监。
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专
员、公共事务中心主管;2014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副经理、经理、副总监;2019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中心总监。
徐莹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37,5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