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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4 深市 信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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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信立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1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董事 8 人,其中,董事叶澄海、董事杨凌、独立董事刘来平、独立董事王学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2 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陈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向董事会提交《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2022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634,217,629.93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6,943,594.0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 2022 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365,949,554.05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002,893,148.11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金为 1,865,580,120.06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3,457,523 股后的总股本 1,091,359,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45,679,506.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386,916 股,成交总金额为 274,236,656.16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 2022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43.06%。因此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共计 819,916,162.16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128.73%。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等要求,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 100%,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及 2023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九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业务),并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十、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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