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94 深市 信立泰


首页 公告 信立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立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信立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2-03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4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39 日登载于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表股份 669,946,82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61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64 人,代表股份 34,667,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1%,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658,111,02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79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5 人,代表股份 11,835,80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14,816,535 股,其中
公司已回购股份 21,227,523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93,589,012 股。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7 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来平、独立董事王学恭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史宗汉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69,908,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3%;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69,89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2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 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要。

    表决结果:同意 669,908,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3%;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83,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6%;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04,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7%;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72,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89%;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4%;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2,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1%;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6%。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946,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生物医疗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925,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8%;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8、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925,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8%;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932,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79%;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946,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倩  李贝贝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