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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4 深市 信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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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信立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2-02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叶澄海、董事叶宇筠、董事杨凌、独立董事朱厚佳、独立董事刘来平、独立董事王学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陈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离任独立董事何素英、ZHANGMENG 向董事会提交《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2021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28,321,518.79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3,726,576.9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 2021 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34,400,267.5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305,787,442.64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为 4,803,513,304.16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金为 1,930,312,175.73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1,227,523 股后的总股本 1,093,589,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37,435,604.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70,607 股,成交总金额为 327,777,333.67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 2021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61.41%。因此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共计 765,212,938.47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143.37%。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等要求,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 100%,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预案已通过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同意公司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薪酬及 2022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信立泰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立泰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信立泰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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