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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2

信立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07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3 号)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00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8.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951,871,177.95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 18,318,711.78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 19,518,711.78 元(含税),其中公司前期已付保荐费 120 万元】后的余额 1,933,552,466.17 元,已由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                      195,157.98          146,007.00

1.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7,272.03          48,798.00

1.2    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        61,094.46          52,329.00
      注册项目

1.3    SAL007 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抗 HER3 抗体融合蛋白        35,920.44          26,380.00
      注射液中国 I/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4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        15,753.78            9,250.00
      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5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        15,117.26            9,250.00
      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9,180.12          49,180.12

                        合计                                244,338.10          195,187.1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余额为 1,933,552,466.17 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实施方式: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将根据审慎的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受投资期内市场政策、利率、流动性、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并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4、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内控制度能够保障资金安全,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 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中,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投资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华英证券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 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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