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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信立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04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67 人,代表股份 687,712,3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64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66 人,代表股份 52,432,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7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股份 664,696,69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27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28 人,代表股份 23,015,61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8%,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6,016,000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 17,503,178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8,512,822 股。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6 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叶澄海先生、独立董事刘来平先生、独立董事 ZHANG MENG 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厚佳先生、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7,649,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7,649,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87,52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1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7%;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7,562,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1%;反对 1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7%;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282,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3%;反对 1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8%;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7,629,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4%;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50,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3%;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表决结果:同意 687,687,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407,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博文  徐倩

  3、结论性意见:本所指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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