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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日期:2021-01-22

信立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一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方案主要条款与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内容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立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员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1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而定。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39,235.12 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
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即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5 日期间回购的股份 17,503,178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1.6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受让价格。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与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 50%、25%、25%。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资管计划进行管理,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受让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设置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8、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不限于职工代表大会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

    10、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3
目录......5
释义......6
第一章 总则 ......8

  一、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9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9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9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9

  四、员工持有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受让价格 ......1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11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及受让价格......11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1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3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13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15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6

  一、持有人会议......16

  二、管理委员会......18

  三、管理机构 ......20

  四、持有人......20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20
第六章 公司再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2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2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23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3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24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6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27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27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27

  三、费用计提及支付 ......27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28
第十二章 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29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29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29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3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信立泰/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 指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持股计划、本计划          计划

持有人                指  选择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          指  信立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信立泰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

或管理机构或管理人或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机构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指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由持有人申购后用于持有标
                          的股票

托管机构或托管人      指  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机构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本单  指  依据《单一资产管理合同》和《资产管理计划说
一资产管理计划/本单一      明书》所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单一计划

标的股票              指  信立泰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信息披露指引 4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总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回报;

    2、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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