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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4 深市 信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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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8-02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15:00间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主持人:叶澄海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分别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2日登载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720,501,9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806%,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2人,代表股份8,455,76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4%,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718,609,88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9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892,01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四)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

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0,5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0,5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20,5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465,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49%;反对36,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1%;反对36,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485,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7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21%;弃权1,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39,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3%;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1,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500,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54,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余辉  罗雪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