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2-02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2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通知。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其中董事文仲义、独立董事丁德海、李中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董事符合
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
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人民币叁亿叁仟捌佰玖拾玖万元整(¥338,990,000
元),向上海艾力斯购买专利产品阿利沙坦酯所涉制剂生产技术。另外,由公司
与上海艾力斯发起设立合资公司,各持 50%股权,注册资本 300 万元,由合资公
司管理阿利沙坦酯所涉专利及专利申请权。最终实现由江苏艾力斯负责生产该产
品原料药,公司负责生产、销售该产品制剂。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协议具体履行的相关事宜。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
司的议案》。
为执行公司、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 万元,出资与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
1、 公司暂定名:深圳市信立泰专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为
准);
2、 企业类型:合资公司;
3、 注册地:深圳;
4、 注册资本:300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出
资比例 50%;
股东名称: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出
资比例 50%。
5、 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负责专利资产管理(仅限专利申请
与维护、购买、许可、转让)。
投资目的:管理阿利沙坦酯所涉专利及专利申请权,包括受让该产品所涉专
利和专利申请权,分别普通许可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合资公司所有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及其他权利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
由于设立合资公司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因此该公司的设立仍存在不确
定性,有关事项的办理以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