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2293 深市 罗莱生活


首页 公告 罗莱生活: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罗莱生活: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6-002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 3 年。经公司股东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薛伟成先生、薛伟斌先生、薛嘉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田志伟先生、洪伟力先生、徐炳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3 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换届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田志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伟成,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76年起历任江苏通州市川港工艺绣品厂科长、南通华源绣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薛伟成先生是本公司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伟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董事兼总裁薛嘉琛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副董事长薛伟斌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伟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薛伟斌,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6年起历任南通市郊区政府多种经营管理局科员、通州川港工艺服装厂销售科科长、南通华源绣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伟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薛骏腾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长薛伟成为兄弟关系,与董事陶永瑛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伟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薛嘉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起历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品牌发展事业部总监,采购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嘉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董事长薛伟成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嘉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炳达,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1986 年起就职于南通市司法局;1989 年起就职于南通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2011 年起历任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炳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炳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田志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省建材研究设计院财务科主管会计、任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陇海支行营业部副经理、富友证券有限公司河南管理总部总裁助理兼总经理、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营业部总经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千惠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友兴百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星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朴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中建空间建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关勒铭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常德合银湘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常德合银百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万年县合银百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湖南达峰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湖南达峰二号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上海合银新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苏州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英维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志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志伟先生于2025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洪伟力,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籍。1992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2年10月上海市政府金融储备干部计划成员,1992年10月至1995年8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秘书等职,1996年11月至2004年3月担
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集团旗下中创证券(上海)总经理,期间2001年担任施罗德资产管理集团(伦敦总部)公募基金专家(证监会派遣),2004年4月至2007年7月担任ING集团荷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担任DBS星展银行旗下星展亚洲融资(上海)首席代表,2008年6月至2012年4月担任KTB投资集团中国区合伙人,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上海通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6年3月担任歌斐资产管理合伙人,2016年4月联合创办野去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担任华人文化控股集团总裁兼首席研究官,2018年10月至今担任高鹄资本投资合伙人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伟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洪伟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