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23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和1.6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0号)核准,罗莱生活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9,273,647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1.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4,999,980.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17,273.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082,706.8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3日全部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8】017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通商银行上海分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5,617,527.1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9,237,363.21 元,加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扣除终止项目已转出资金以及手续费后的净额 188,699,413.7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8,699,413.72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上述账号为 0301290000003830、0301240000004380、0301220000004362、
0301240000004361 的银行账户均是公司为实施现金管理而开立的结构性存款专户。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的进度进
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预计 2023 年 3 月 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 2020 年 1 月中下旬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政府相继出台了
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加强防护、确保员工安全而延期复工。尽管公司在复工后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但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公司当年拟筹备供应链体系优化建投项目无法如期推进,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
项目“供应链体系优化建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1 日。
三、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仅募集资金适用于有保本承诺的产品)种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人民币2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相关的全部事项。
4、披露方式: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募投项目正常运作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用适当额度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
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仅募集资金适用于保本
约定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元
受托理财机 年化收 进展
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构名称 益率 情况
中融国际信 中融-助金163号集合 已赎
100,000,000.00 2018/6/1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