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0-05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0,7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1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48 人,授予 309 万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 74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
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6、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11 人,授予 74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3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办理完成。
8、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1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5 人调整
到 34 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11 人调整到 10 人。
9、2019 年 6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 442,200 股,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5.8727 元/股,2017 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6.954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3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5,700 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
11、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7,6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办理完成。
12、2020 年 3 月 13 日,罗莱生活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田霖、赵剑、孙权、许琰、朱单彬、吴海兵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该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办理完成。
1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3,000 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17年 6月 6日,该部分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市,故锁定期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届满。第三次解锁期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此
截止 2020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锁定期届满。
2、解锁条件已达成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 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各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均不得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
低于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容诚审字[2020]200Z0405
第三个解锁期,以 2016 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9 号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 收入4,860,195,894.87元,较
2016年增长54.1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67,457,897.38元,较2016年
增长75.75%
2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绩 26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绩效
效考核满足条件。 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
当期100%解锁条件;
3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