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0-040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年4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48人,授予309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6月2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3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18年4月23日办理完成。
6、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1名激励对象74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3月2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5人调整到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0万股调整到
255.8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11人调整到10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74万股调整到68万股。
9、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
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13日。
10、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4,409,1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前次未登记完成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442,200股,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5.8727元/股,2017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6.954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7 月 9 日办理完成。
11、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5,700股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1日。
12、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月9日办理完成。
13、2020 年3 月13 日,罗莱生活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田霖、赵剑、孙权、许琰、朱单彬、吴海兵等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该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1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2 期解除限售,每期比例分别为 50%和 50%,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6 日,该部分股票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上市,故锁定期于 2019 年 3 月 6 日届满。第二次解锁期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此截
止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2、解锁条件已达成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 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各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
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均不得低于 2016 年度 所(特殊普通合伙)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出具的容诚审字
第二个解锁期,以 2016 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9 年销售 【2020】第200Z0405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 号审计报告,2019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0,195,894.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