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19-075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9.83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
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90 人,授予 968 万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年5 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4,409,1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公
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前次未登记完成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550,000 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5.854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剩余人数 84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9.8 万股。
7、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注销完成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剩余 78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966.9 万股。
8、2019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78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9.832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3%。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日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除限售,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完成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
期 授予完成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完成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
期 授予完成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完成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
期 授予完成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该部分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市,故锁定期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届满。第一次解锁期自
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因此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
一次解锁期届满。
2、解锁条件已达成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 以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
益后)为基数,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10%。 伙)出具的会审字
【2019】第【4601】
号审计报告 , 2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为
432,285,602.71元,较
2017年增长12.69%。
2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绩效考核 78名激励对象2018年
满足条件。 度个人绩效考核均合
格,其中,55名激励
对象为优秀/良好,满
足当期100%解锁条
件;23名激励对象为
正常,当期解除限售
比例为80%。
3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任一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