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3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5,7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年4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48人,授予309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6月2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1名激励对象74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6日。
6、2018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11人,授予74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3月2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3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8、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4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5人调整到34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11人调整到10人。
9、2019年6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442,200股,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5.8727元/股,2017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6.95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6月6日,该部分股票于2017年6月22日上市,故锁定期于2018年6月6日届满。第二次解锁期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此截止2019年6月6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2、解锁条件已达成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 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各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
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均不得低于2016年度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伙)出具的会审字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6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8年销售 【2019】第【4601】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号审计报告,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4812808573.97元,
较2016年增长
52.6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4524240.53,较
2016年增长68.46%。
2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绩效考核 33名激励对象2018年
满足条件。 度绩效考核均达到考
核要求,满足当期
100%解锁条件;1名激
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
考核不能满足条件,
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
解除限售额度。
3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任一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19年6月6日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