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告编号:2019-039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
2,190,000股变为2,409,000股。
2、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莱生活”)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90人,授予968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1月3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0人调整到8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8万股调整到918股。
6、2019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90,000股调整为2,409,000股。
二、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应对2018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调整为:
Q=2,190,000×(1+0.1)=2,409,000
三、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2018年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