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93 深市 罗莱生活


首页 公告 罗莱生活: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罗莱生活: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8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17-052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1、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4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须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3人调整为4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34万股调整为309万股。

    除前述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须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53人调整为48人,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14万股调整为38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09万股。

    除前述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获授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项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罗莱生活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