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证券代码:002293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181.55万股的0.59%。其中首次授予33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181.55万股的0.47%;预留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181.55万股的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33%。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内。
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确定,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七、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6元。
八、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九、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①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 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各
年度业绩考核共同指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各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均不得低于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②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6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7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6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8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6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9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相同,考核年度为 2018-2019
年两个会计年度,具体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6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8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6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9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十一、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的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公司应当在获授条件成就后60日内,对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
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五、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第一章释义......6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7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8
第四章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1
第六章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12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5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16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9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计划的会计处理......21
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程序......23
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7
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9
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变更和终止......31
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32
第十六章附则......34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罗莱生活、公司、指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本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指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本计划
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公司获得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罗莱生活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划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公司(含子公
激励对象 指 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授予日 指 本计划核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
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有效期 指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