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家纺 公告编号:2013-043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1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5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罗莱家纺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有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5月28日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2013年5月16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现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股权期权数量的调整:
①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344.8万股×(1+1)=689.6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 派息
P=P0-V=43.49元-0.7元=42.79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42.79元÷(1+1)=21.40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原股票期权总数344.8万份调整为68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2.46%,原行权价格43.49元调整为21.40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发
表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就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
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
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罗莱家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目前已取
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