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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8

奥飞娱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2-040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下午 15:1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其中通讯参会的监事为蔡贤芳、
辛银玲。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贤芳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蔡贤芳女士、辛银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艳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组建的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二、会议审议《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会拟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年 10 万元(税前)。


    关联监事蔡贤芳女士、辛银玲女士、赵艳芬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贤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1月出生,中专学历,自199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各模块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截止至本公告日,蔡贤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贤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蔡贤芳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辛银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服装设计与制作。1995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制造事业部品管QC主管,售后主管,国内营销中心计划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国内营销中心产销协调部总监。

    截止至本公告日,辛银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辛银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辛银玲女士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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