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飞娱乐
股票代码:0022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蔡东青
住所及通讯方式:广州市天河区清风北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蔡晓东
住所及通讯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清风南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丽卿
住所及通讯方式: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10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8
五、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情况......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一、备查文件...... 11
二、备查地点...... 11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奥飞娱乐、公司、上市公司 指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蔡东青、蔡晓东、李丽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蔡东青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及通讯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清风北街*********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蔡晓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及通讯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清风南街*********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 李丽卿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及通讯方式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蔡东青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蔡晓东为蔡东青的弟弟,李丽卿为蔡东青、蔡晓东的母亲。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东青、蔡晓东、李丽卿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1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
份。
2、公司因实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东青、蔡晓东及李丽卿尚无明确的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占总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本比例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股数(股) 比例 (%)
蔡东青 无限售流通股 575,268,485 42.39 561,696,985 37.99
蔡晓东 无限售流通股 123,041,442 9.07 109,481,442 7.40
李丽卿 无限售流通股 21,326,715 1.57 21,326,715 1.44
合计 719,636,642 53.03 692,505,142 46.8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
2、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蔡东青 大宗交易 2020/7/20 8.25 161.73 0.12
蔡东青 大宗交易 2020/7/21 8.44 1,195.42 0.88
蔡晓东 大宗交易 2020/7/21 8.44 497.00 0.37
蔡晓东 大宗交易 2020/7/21 8.72 859.00 0.63
合计 —— 2,713.15 2.00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