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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奥飞娱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0-068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介绍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奥飞娱乐,股票代码:002292)
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2020 年 6 月 12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近期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如下: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称控股股东蔡东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
式各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71,59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43,1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大股东蔡晓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71,59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奥飞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管理突破,推动核心管理团队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绑定,推动核心管理团队从“经理人”向“合伙人”的思维转变,有利于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
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的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了解到的近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公开新闻信息如下:本月初拟登
陆港股的“泡泡玛特”(POP MART)带来 IP 产业链以及动漫盲盒板块关注度。公司自 2019 年 6
月陆续有推出超级飞侠眨眼、巴啦啦和铠甲 Q 版、小猪佩奇小人偶、海绵宝宝史莱姆、反反车、
铠甲积木人偶和 Q 宠合金车等盲盒系列,公司在 4 月 10 日披露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以及近期的互动易回复中均有提及相关信息。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6、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政府积极政策的推动,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对公司经营影响逐步缓解;

  7、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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