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8-056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七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5月 18 日下午 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5月 17日 15:
00至 2018年 5月 18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七)本次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和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8-039)、《关于2017年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8-040)、《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
号:2018-043)、《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44)、《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8)、《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18-05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数744,067,525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54.8254%,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其中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数19,644,09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1,357,159,525股的1.4474%,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401%。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数 725,260,13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53.43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807,38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
股的1.38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4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4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644,090 股。赞成票
19,626,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4%;反对
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4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644,090 股。赞成票
19,626,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4%;反对
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4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4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4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 1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44,067,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644,090 股。赞成票
19,643,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于一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