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飞动漫 证券代码:002292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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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动漫”
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
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量为45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1,440万股的
0.73%。其中,首期授予的权益总量为428.8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总量的
95.29%,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0.70%;预留权益总量21.20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总量的4.71%,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0.03%。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64.8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1,440
万股的0.43%。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
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其中,首期授予股票期权256.84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2%。预留股票期权8万份,预留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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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1.78%,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5.1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
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1,440万股的0.30%。其中,首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为171.9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预留限制
性股票13.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2.93%,占本激励计
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本计划中预留权益的授予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授予方案
经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且激励对象经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公司将在指定网站对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授权价格、行
权/解锁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并在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且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预留权益将在首期权益授
予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且授予条件与首期授予权益的授予条件相同。
6、本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95元,行权价格是根据
下述两个价格的较高者确定:(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收盘价30.62元;(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
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33.95元。
本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19元,授予价格不低于
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2.37元(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
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为自首期权益授予之日起48个月。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自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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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
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解锁。预留权益自该部分授权/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
的比例分两期行权/解锁。
9、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相同。主
要的行权/解锁条件为: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
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分别不低于20%、45%、95%;2014年、2015年、
2016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分别不低于80%、110%、140%。计划中
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