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星期JLC1;期权代码:037902
2、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1人
3、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334.6897万份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40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6、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14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34.6897 万份,行权价格为 16.40 元/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并在公司网站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
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3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了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208 人授予股票期权 4784.7888 万份,行权价格为 16.40 元/股。
7、2021 年 4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208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531.6432万股,授予价格为 9.11 元/股。
8、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办理完毕上述 82.296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9、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
为 14 个月、26 个月、38 个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日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本激励计划股票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届满。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遥望网络 2022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行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权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 352949.47 万 元 , 较
3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杭州遥望网 2019 年增长 307.64%,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2019 年度营业收入值人 符合行权考核条件,公
民币 86,582.59 万元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控股子公司遥望网络营 司 层 面 行 权 比 例 为
业收入定比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 100%。
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授予的股票期权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 2021 年 150% 120%
第二个行权 2022 年 200% 160%
第三个行权 2023 年 250% 2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Am X=100%
2019 年增长率(A) An≤A<Am X=80%
A<An X=0
说明:①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