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0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中科新材”变更为“*ST中科”,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1740号),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72,605.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814.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881.59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0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881.59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提交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时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中科”变更为“ST中科”,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