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招股意向书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2,1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9年8月2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8,36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赵东明、蒋学元、赵福明和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股东章文华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此后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数的10%;若股份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上海福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阙雪敏等十四名自然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
1-1-1招股意向书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1-1-2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6,26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2,1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360万股,均为流通股。
其中,股东赵东明、蒋学元、赵福明和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章文华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此后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数的10%;若股份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上海福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阙雪敏等十四名自然人承
1-1-3招股意向书
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果本次股票获准发行,则本次股票发行之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三、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2002年5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4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对苏州工业园区内,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内资企业,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为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报告期内2006年、2007年公司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08年12月9日,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依据相关规定,自2008年起的三年内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另外,根据税收法规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公司在报告期内还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05年开始共计可以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为4,033,200.00元,至2007年底上述抵免税款额度公司已使用完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利润总额(1)
46,445,856.62
77,774,898.45
51,539,030.36
20,335,829.43
应纳税所得额(2)
42,742,292.53
75,687,065.07
52,995,303.13
21,485,041.63
适用所得税税率(3)
25%
25%
33%
33%
当期所得税费用(4)=(2)×(3)
10,685,573.13
18,921,766.27
17,488,450.03
7,090,0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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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费用(5)
-114,276.68
17,717.11
-501,698.76
-361,656.46
所得税费用合计(6)=(4)+(5)
10,571,296.45
18,939,483.38
16,986,751.27
6,728,407.28
净利润(7)=(1)-(6)
35,874,560.17
58,835,415.07
34,552,279.09
13,607,422.15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净利润(8)
40,103,078.75
66,566,839.95
43,817,779.78
17,277,462.49
税收优惠影响数(9)=(8)-(7)
4,228,518.58
7,731,424.88
9,265,500.69
3,670,040.34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重(10)=(9)÷(8)
10.54%
11.61%
21.15%
21.24%
如上表的计算结果,2006-2009年上半年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数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21.24%、21.15%、11.61%和10.54%;在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2006-2009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为14,286.97万元,较同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16,776.52万元减少了2,489.55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14.84%。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背景均为国家为推动和促进重点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鼓励内、外资企业在相同的税收环境下开展公平竞争。公司严格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主管税务机关为公司出具了税收守法的证明,不会发生因税收优惠而减免的所得税被追缴的情况。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一)受家用电器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白色家电用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该业务。公司主要产品直接用于家电制造企业生产外观部件,销售受下游家用电器行业影响显著。
在我国目前新一轮中长期经济增长期中,家用电器行业仍将是我国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之一,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但由于家电行业本身具有周期性特点,若国际国内家电消费需求下降,尤其是国内的家电产品更新需求不能在未来五年内释放,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型号的钢铁薄板基材、有机涂料、化学处理剂和复合膜等,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1-6月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4.76%、95.09%、94.59%和93.93%,原材料占生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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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重较大。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需要从境外采购,例如进口的钢铁薄板基材的采购周期约需要1-2个月,期间若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会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不确定的风险,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将影响到公司经营业绩。
(三)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数额也相应提高, 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及200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136.09万元、6,347.34万元、7,704.34万元及8,689.23万元,虽然上述应收账款账龄主要是在1年以内,但是公司仍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而引致的风险。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引致的风险
公司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4,381.7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80.5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07年度营业收入较2006年度增长了95.36%。2007年第4季度公司完全达产,预计2008年销售收入仍将大幅增长,因此期末存货的储备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当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速远大于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速,对200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
若公司在未来保持高速增长,仍可能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或者为负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对营运资金进行严格的预算和管控,将引致经营风险。
(五)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系苏州工业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2002年5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4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内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