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 11 月,原系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下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成功转制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64 人,年末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4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3 人。
(7)2023 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
48,482.2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0,036.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550.22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30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
2023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42.9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100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曾担任宇顺电子 2018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2021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 年起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 10 多年,2017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北京分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陈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女士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70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 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查,并对 2023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