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
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宁波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事项的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项的有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上海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场所:上海市
经营范围:总公司关联经营范围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场所:宁波市
经营范围:总公司关联经营范围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拟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设立的上海分公司、宁波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