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市
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宇顺电子”变更为“ST 宇顺”;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宇顺电子”变更为“ST宇顺”;
(三)证券代码:仍为“002289”;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4月28日;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
日与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书》,工业智能承租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厂房三楼作为生产基地。目前正在装修过程中,公司将尽快完成装修及搬迁工
作,并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提高良率,积极应对风险。
2、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在巩固、提升其他业务的同时,抓住大客户主要项目的增长机会,进一步拓展主要客户份额,并通过内部加强管理、降低运营费用、提高效率等方式,减轻宏观及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产品毛利。
3、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目标管理和过程管控,协调资源配置,支撑经营发展;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细化成本控制,优化资金运作,尽早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胡九成
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
电子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邮编: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