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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顺电子: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宇顺电子: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旋门控股有限公司、白宜平合计持有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直接持有公司 20.42%股份,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产投”)合计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32%。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中植融云拟认购本次交易中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而新发行的全部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已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通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或解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上述承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因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植产投可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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