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8元,共计募集资金 29,37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1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25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49.3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08.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9〕98 号)。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3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0.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1,520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1,875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39,6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09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6,785.57 万元(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累
计投入 22,304.4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481.1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76.7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投资金 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7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投资金 26,785.57 万元(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2,304.4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481.1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479.5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402.5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另设的资金账户,并完成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409.9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
入 18,621.5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788.39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42.57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 418.9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投资金 93.12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9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投资金 40,503.02 万元(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714.6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788.39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443.55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 418.9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4.4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
公司另设的资金账户,并完成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分别与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0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分别
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 1,709.65 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触控”)用于投资建设“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该项目由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宇顺触控实施。本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9 日分别与宇顺触控、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3 年 4 月 3 日,本公司和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
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2013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和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就变更实施地
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和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就 2014 年度变更
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报告期内,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2013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含销户时结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人民币 407.05 万元全部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另设的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含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本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已转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华新支行 0142100442432 已销户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000020329200262811 已销户
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市分行 3101014210009948 已销户
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 3103012830001388 已销户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本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已转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前海支行 744560802336 已销户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012210202 已销户
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长沙麓谷支行 66150155200000519 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的转出及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件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1,853.00 万元,全部用于建设研发中心。该项目不直接产
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中心的投入,加强了公司的研发力量,培养了研发人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
实施完毕。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
况,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
完毕,以前年度变更投资项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