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9-07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显示”)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发生的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具体如下: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转让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太仓宇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仓宇创”)2,850 万元出资份额(对应出资比例为 57%)以人民币 2,8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太仓泓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泓悦”),将所持有的上海宇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苗”)20%股权以人民币 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太仓泓悦。太仓泓悦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向公司支付了交易的转让价款。太仓宇创、上海宇苗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2019 年 3 月 20 日完成上述出资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资产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构成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交易事项相互独立,因而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资产出售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
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