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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9 深市 宇顺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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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6

证券代码: 002289 证券简称: *ST 宇顺 公告编号: 2016-17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议案,
并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等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同意公司通过在深圳
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
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系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并由交易对方
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需根据公
开挂牌结果确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批准了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
告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同时,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经向深圳产权交易所申
请,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参照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确定为 23,537.82 万元。
因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方, 公司此后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关于再次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挂牌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三次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
格的议案》, 并通过在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 分别以 18,800 万元、
15,000 万元、 12,000 万元的价格于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期间
公开挂牌出售标的资产。 同时,上述三次调整挂牌价格后, 保证金金额分别调整
为 1,880 万元、 1,500 万元、 1,200 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交易条款详见公
司 2016 年 8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预案》)。
由于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
四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延长深
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挂牌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不再延长标的
资产的公开挂牌转让期限,将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并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将不低于第四次公开挂牌价格 12,000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 关于不再延长深圳市雅视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挂牌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159)。
目前,公司正在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待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等相关事
项确定后,公司将制定最终的交易方案,形成《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公司因筹划涉及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 证券简称: *ST 宇顺,证券代码: 002289) 自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午开市起继
续停牌,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
票于当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此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相关进展请
参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因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四次公
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司目前正在另行寻
找合适的交易对方。由于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股票仍处于继续停
牌中。 停牌期间, 公司仍将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尽快确定相关事项。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
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 2016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预案》中披露了涉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重大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
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3、 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通过在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标的资
产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司正在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 交易对
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故未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
将制定最终交易方案并形成《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取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通
过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应当每三十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据此,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152)。
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
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信息为准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