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华科技”)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股东 东或第 涉及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司法冻
名称 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结执行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人名称
一致行
动人
甘肃省
梁俊 是 32,711,300 100% 3.51% 2023-08-16 2026-08-15 兰州市
丰 中级人
民法院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 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梁俊丰 32,711,300 3.51% 32,711,300 100% 3.51%
梁健锋 171,723,040 18.43% 171,723,040 100% 18.43%
梁宏 1,000,000 0.11% 0 0% 0%
梁伟 1,000,000 0.11% 0 0% 0%
合计 206,434,340 22.16% 204,434,340 99.03% 21.94%
二、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最近一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8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6、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