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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奇正藏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菊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6人,代表股份463,869,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4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2人,代表股份462,941,688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87.31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27,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9%。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人,代表股份927,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27,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9%。

  7.3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8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8,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0%;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04%;弃权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8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9,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8,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0%;反对9,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8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8,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0%;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04%;弃权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8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9,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8,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0%;反对9,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凯列先生、夏海建先生、索朗欧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刘凯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86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6%。

    5.02 选举夏海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86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6%。

    5.03 选举索朗欧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86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王玉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王玉荣女士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 选举果德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86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6%。

    6.02 选举李春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86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6%。

    6.03 选举王玉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86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赵沁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
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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