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4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29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国英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国英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国英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5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
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