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5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于201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形成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详见2016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下属相关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和骨干员工,合计不超过700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人民币1元,设立时份额合计不超过25,500万份,对应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参加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全额认购两个管理人分别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中认购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成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认购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成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配套募集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认购股份数额不超过22,116,217股。
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近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部分交易方提出调整本次重组方案,经多次反复沟通,无法对重组推进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各方利益,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由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之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已无继续实施之可能。
三、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峰先生、高义国先生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宜,与之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已无继续实施之可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意愿,通过启动新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程序另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7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