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 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2,365.463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1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
万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止的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5SZA400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基于大数据的 O2M 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原承诺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841.31 万元。公司累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71,961.46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变更后新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413.41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余额 40,000.00 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254.72 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1,802.77
项目 金额(万元)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 63,254.7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3,254.72
本年度使用金额 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4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余额 6,192.96
其中:累计利息收入金额 6,192.96
已使用利息收入金额 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741.0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基本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2007年10月2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原则上不得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工作细则等规定的预算内或预算外的对应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此外,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前,应定期由资金使用部门(或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应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本公司财务部备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6月1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二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对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前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须通知保荐机构并取得其同意。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相关存单不得质
押。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00%的,银行应及时知会保荐人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相关商业银行及本公司之保荐机构均已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二) 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自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来,一方面,基于大数据的 O2M 平台建设项目原计划按照“硬件+软件+团队”同时开始建设,但是项目所依赖的移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的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同时公司 O2M 平台发展战略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稀缺,项目团队的组建时间较长,如果公司继续按原计划实施,会使公司先期购买的软件及硬件设备不能满足陆续招聘的项目团队开发要求,造成极大的浪费并降低项目的建设效率。公司为适应 O2M 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及硬件更新速度较快的特点,更加经济高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决定先组建研发团队再开发项目相关软件,因此 O2M 平台建设项目的投入速度慢于原计划。项目团队已陆续开发的世联集、资产宝等 O2M 项目相关应用软件发生的人力成本等开发投入均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另一方面,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代理销售业务增长有所放缓,同时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主动调整了顾问策划业务战略,转型期间顾问策划业务增长较慢,均未达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设定的目标,导致公司补充相应项目的流动资金较少。
2017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基于大数据的 O2M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38,924.23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33,037.23万元及其利息,变更用于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三) 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03042310888 721,017,656.04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26850310306 (注3)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1014759939004 400,000,000.00(注1)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805880100014172 2,365,435.90 2,365,435.90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募集资金转存通知 60,644,708.87 33,499,921.88 94,144,630.75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存款及定期存款 24,835,726.14 26,064,273.86 50,900,000.00
合计 1,121,017,656.04(注2) 85,480,435.01 61,929,631.64 147,410,066.65
注 1: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
存放于原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新开账户进
行专项存储。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原在平安银行深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