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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袁鸿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 1,016,942,9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53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016,470,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72,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2018年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2018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077,665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

资产转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42,97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毅民、安晓辉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