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02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共 355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5.00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3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468名变更为441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71.25万股调整为1536.0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441名变更为402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36.05万股调整为1499.60万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23,974,722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99.60万股调整为2,099.44万股,授予价格由5.55元/股调整为3.93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共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2,099.4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16年5月
11日上市。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 12 个月内予以锁定,解锁安
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25%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25%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25%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四次解锁 25%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锁定期的规定:“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 年内为锁定期”。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16年5月10日完成登记,2016年5月11日上市流通,截至2017年5月15日,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锁条件。
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员;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2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足解锁条件。
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第一个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47,215,219.61元不低
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第一个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 2013-2015 年)净利润的平均水平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407,340,515.10元,且第一个锁定
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 不得为负。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14,841,250.59元不低于授予日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3-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99,168,330.36元;
公司还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公司 2016年 同时,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低于 6 亿元;或②公司 2016年营业收入不低 714,841,250.59元,高于6亿元。
于 65亿元。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档、B档、C档”,除4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及3名
4 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 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激励
象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D档、E档”,公司将按 对象本次不予解锁外,其余355名激
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 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均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A档 B档 C档 D档 E档
个人解锁比例 100%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5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5.00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