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6,0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玖亿捌仟肆佰万元整
(¥984,000,000.00),已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划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2017]504 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2,532,126.38 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05,660.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玖亿捌仟贰佰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整(¥982,373,534.00)。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年产 15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底 40,179.08 26,560.80
盘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100 万套汽车制动系统电子控制模块 58,058.27 630.70
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98,237.35 27,191.50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
271,914,951.1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865,903,316.4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 411,388.93 元、理财产品收益 155,041,919.80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8,575.19
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3,2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近期内公司发展计划,研判募集资金将会闲置一段时间。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决定将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
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随着公司战略部署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新产品开发、新市场的开拓对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测算,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 945 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公司承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
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