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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4 深市 亚太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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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太股份”)于 2024 年
10月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关联关系

  本次购买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理财产品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理财产品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购买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产品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匹配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